根据《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试行)》规定,司法鉴定机构使用的有关标准应当现行有效,并确保使用标准的最新有效版本。因此,司法鉴定机构需使用从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直接获得的技术规范、鉴定方法,不得自行网上下载、翻(复)印。经与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商定,上述技术规范、鉴定方法的获取首次以集中为主,请你们组织辖区内司法鉴定机构根据需要上报技术规范、鉴定方法的名称、编号和数量,并于7月28日前报我厅,由省厅统一报送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此后零星需要技术规范、鉴定方法文本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与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直接联系。
为加强司法鉴定机构内部管理,促进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司法部规章的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一条 本规范适用于经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审核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
第二条 司法鉴定机构内部管理是规范司法鉴定执业活动的重要基础。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本规范,建立完善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建议,提高从业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接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司法鉴定行业协会的管理、监督和指导。
第四条 具有法人资格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制定机构章程,包括下列内容:
(一)司法鉴定机构的名称、信所和注册资金;
(二)司法鉴定机构的宗旨和组织形式;
(三)司法鉴定机构的业务范围;
(四)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产生、变更程序和职责;
(五)司法鉴定人及其相关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六)司法鉴定机构内相关职能部门的设置和职责;
(七)司法鉴定机构章程变更、修改;
(八)司法鉴定机构内部执业管理、质量管理形式;
(九)司法鉴定机构资产来源、财务管理和使用分配形式;
(十)司法鉴定机构注销或者撤销后的终止程序及其资产处理;
华曦法医物证司法鉴定所是经省司法厅批准的有独立司法鉴定资格的正规亲子鉴定中心,亲子鉴定结果可作为独立司法鉴定依据,广泛应用于...详情>>